分析|滴滴出海與境外上市政策變遷
更新日期:2021-07-05 22:59:54
目前對于“小紅籌”模式的境外上市沒有境內前置審批程序,但不管在哪里上市,公司都應該是依法合規運營,自覺遵守運營地的法律法規和上市地的上市規則
【財新網】(記者 劉彩萍)滴滴(DIDI)低調出海上市,但在剛登陸紐交所的第三個交易日的7月2日盤前,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發布公告稱,對“滴滴出行”實施網絡安全審查,隨后股價跌去5.3%(參見財新網《滴滴被實施網絡安全審查 美股盤前直線跳水》)。7月4日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(下稱“國家網信辦”)發布關于下架“滴滴出行”App的通報,指出下架原因為“滴滴出行”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(參見財新網《滴滴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遭下架 在美遭集體訴訟 》)。
作為國內最大網約車運營平臺,滴滴赴美上市是否需要經過國內證券監管部門的事前審批?
證監會沒有前置審批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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